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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 津 都 行 商 城 广 告 管 理 规 定

   天津都行商城户内及户外广告设置、管理权属天津都行商城,承租天津都行商城商铺的经营者应遵守以下广告管理规定:

  1. 天津都行商城内外的广告设置、制作由天津都行商城统一规划。经营者不得自行设置制作广告及张贴悬挂宣传品。

  2. 经营者制作广告,必须持《商铺租赁合同》到市场管理部申请,并到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。

  3. 天津都行商城内每个商铺外侧的使用权归天津都行商城所有,为了增加商城经营气氛,宣传商城经营产品,都行商城有权设置广告位,墙体使用玻璃等透明材质的除外。

  4. 如遇天津都行商城为改善经营环境,提升经营品位的整体调整、改造、规范等原因造成现有商铺内外宣传设置不符合要求的,商户应积极配合都行商城工作,协助拆改。

  5. 天津都行商城户内及户外广告的开闭时间由都行商城统一管理。

  6. 为保证安全及都行商城外墙美观,户外广告画面只允许悬挂一年,如第二年继续租用此广告位,则必须重新制作画面并办理广告市容发布手续,户内广告应参照执行。

  7. 涉及广告方面的权利、义务等具体内容,以签订的广告合同为准。